[ 01/04/2007 ] 從酒樓倒閉潮看領匯與私營化
飲食業的欠薪問題一直非常嚴重,其中尤以酒樓的情況最為惡劣,過去酒樓突然結業,拖欠員工薪金及遣散費的情況亦時有所聞。2005年,政府為了防止酒樓欠薪及濫用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而提出十一項措施,包括考慮設立保證金、董事需負民事責任、破欠僱主「黑名單」等。但當中真正落實的就只有提高欠薪罰則,由原來罰款20萬及監禁一年提高至35萬及3年,而實際檢控時,則出現判罰過輕,罰款輕微而甚少監禁,無法有效警惕無良僱主 ... [詳細內文]
「反對廿三,還政於民」--淺評七一對群眾動員的啟示